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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xhxattz/2024-00186主题分类:其他发布机构:安头屯镇人民政府
发文日期:2024-03-11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安头屯镇人民政府关于露天焚烧杂草行为的行政处罚公示
安头屯镇人民政府关于露天焚烧杂草行为的行政处罚公示
发布机构:安头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:2024-03-11


张显忠于2024年3月2日11时10分在安头屯镇安四村北田地祭祀烧纸引燃杂草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、《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》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执行标准第十一条第(一)款第2项)的规定罚款5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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